Monday, September 11, 2006

決定

這次,我很清楚自己在作什麼。
我只認為,我在做應做的事,下應下的決定。

作為學生,我決定為我的教學部門付出學生應有的尊重;無論教學部門有否對我還以同等的尊重,我都會這樣做。這是顧全雙方顏面的做法,也是我決定不先作公開處理的原因。只是,如果溫和的方法不能帶來對等的尊重和溝通的話,我的尊重也有極限的,我會向我的教學部門表達此種不信任所帶來的失望和痛心,並透過公眾,為我的權利作公開的申訴。